昨天,成都市房管局上线《成都面对面》,对“新政”实施后集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答疑,并表示,已注意到一些地块地价与房价倒挂现象,正与国土局进行沟通,研究房价与地价的联动挂钩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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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回答网友提问时,市房管局披露了对房企进行申报价格指导的标准,“目前成都市限价主要参考的因素是市场比较法,对于新取得预售许可的商品住房项目,我们通过选取周边两到三个,如果有更多的三到四个,我们选取他们的实际成交均价作为新盘的预售指导价格,我们这个三同原则,同时期、同品质、同地段的商品住房实际成交均价作为新预售许可项目的指导均价,并没有考虑土地成本因素,第二个方面是对于非首次开盘的住房项目,我们要求不得高于前期商品住房项目的指导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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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网友提出,成都近两年主城区土地成交价格有明显上升,部分区域目前整体均价在1.2万左右,但是该区域某一成交地块的楼面价格达到了1.4万,房管局给出的价格指导是否会因此松动?
市房管局回答,目前正与国土局进行沟通,研究房价与地价的联动挂钩机制,指导开发企业结合土地成本等合理情况,确定项目指导价格。同时,市房管局提到,成都各区市县的指导价都实行了区域红线管控和单个项目最高限价,这是目前对控制房价采取的主要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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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多重调控手段和相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市房管局表示,我市一季度全市新建商品住房月度成交均价稳控在年10月份的水平以下,阶段性完成住建部房价调控目标,房产市场秩序得到有效规范,全市房产市场运行总体平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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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新政”的出台逻辑,市房管局解答称,新政重点解决的问题有三个:第一个是商品住房供需矛盾的问题;第二个是新房、二手住房价格倒挂的问题;第三个是为购房而落户的问题。
针对这些问题,我市在5.15新政中已经明确了具体的措施:第一就是调整限购对象,将限购对象由原来的个人调整为家庭;第二个方面就是调整限购方式,将限购方式由以前只考虑新购住房套数调整为新购住房时需考量家庭已有住房套数;第三是完善新落户员的购房条件,避免出现因落户购房的现象,促使新落户人员在我市创新创业稳定就业,实现职住平衡,新政要求户籍迁入限购区域未满24个月的购房人,应在限购区域稳定就业且连续交纳社保12个月以上,方可在我市新购住房,此次新政是我市进一步贯彻国家调控要求,切实支持合理自住需求,努力做到职住平衡,坚决遏制投机炒房之举,目的在于切实做好需求管理,进一步维护我市房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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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政实施后,购房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