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9日,成都中院执行局发布悬赏公告,凡向法院提供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后,给予举报人相应奖励。据公告,最高赏金突破万: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悬赏公告()川01执号为鼓励社会力量全面参与执行,强化执行效果,保持打击规避执行、抗拒执行、干预执行行为的常态化高压态势,提高执行效率,切实维护司法权威,最大限度地实现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债权,根据当事人申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二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执行中财产调查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二条、第二十三条、第二十四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依法制裁规避执行行为的若干意见》第一条第五项之规定,特发布执行悬赏公告。凡向法院提供尚未掌握的被执行人可供执行财产线索,经查证属实后,给予举报人相应奖励,对提供财产线索的人员身份及相关情况,本院将予以严格保密。具体公告如下:一、被执行人基本信息被执行人:四川瑞达医药有限公司,住所地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清江东路59号瑞光大厦5楼。法定代表人:李康荣,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被执行人:四川瑞锦医疗管理有限公司,住所地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清江东路59号瑞光大厦5楼。法定代表人:李康华,执行董事兼经理。被执行人:路琳,住四川省成都市金牛区北站西三巷45栋12号,公民身份号码。被执行人:李康华,住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少陵路50号8栋1单元3楼4号,公民身份号码。被执行人:李康荣,住四川省成都市青羊区金沙遗址路8号12栋2单元2楼2号,公民身份号码。二、本院已掌握的财产线索被执行人路琳名下位于成都市金牛区恒德路18号1栋1楼1号房屋、1栋2楼9号房屋、1栋2楼6号房屋、1栋3楼8号房屋、1栋2楼8号房屋、1栋2楼35号房屋、1栋3楼6号房屋、1栋2楼44号房屋、1栋2楼22号房屋、锦江区二环路内府南河东侧河心村1栋2单元5楼号房屋;被执行人四川瑞达医药有限公司持有成都天下溪医药有限公司%(出资额20万元)的股权、持有四川聚乾通典当行有限公司11.%(出资额万元)的股权;被执行人四川瑞锦医疗管理有限公司持有四川瑞达医药有限公司85%(出资额.3万元)的股权;被执行人李康华持有四川瑞锦医疗管理有限公司82.01%(出资额万元)的股权。三、悬赏金额依据提供的财产线索,本案执行变现或以物抵债实现:万元以下的18%;-万元(含)的15%;-0万元(含)的10%;0万元以上的5%作为奖励(本案申请执行标的为元及相应利息)。四、悬赏期限年3月29日起至年3月28日止,若本案于年3月28日前依法执行完毕结案,本悬赏自执行完毕时失效。五、联系方式联系(姜法官以短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