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十四五”新型城镇化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提出,推进生产生活低碳化。推动公共服务车辆电动化替代,到年城市新能源公交车辆占比提高到72%。
对于发展新能源汽车,成都今年以来加速推进。日前公布的《成都市“十四五”能源发展规划》就明确提出,到年,全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60万辆,力争达到80万辆。《规划》明确,“十四五”期间成都将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实施机动车电动化替代计划,持续提升公交、出租等车辆中纯电动汽车比例。到年,全市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60万辆,力争达到80万辆。
建设充电桩16万个配套新能源车基础设施
为实现这一目标,成都将加大新能源车的配套建设。积极培育共享汽车等新业态新模式。完善绿色出行基础设施,推动城市轨道交通第四期建设线路按期投运,开展第五期线路建设,优化公交线路结构,完善绿道体系,提高绿色出行比例。为此,成都还将大力发展新能源汽车配套基础设施,“十四五”期间成都建设充电桩16万个、充(换)电站座;规划建设加氢站40座(含油氢一体、油电氢一体、气氢一体等综合能源站)。
同时,成都还提出要打造中国“绿氢之都”,开展规模化富余水电制氢试点,推进彭州电解水绿氢工厂一期、二期项目建设,在郫都、彭州、都江堰等区域试点建设小规模电解水制氢加氢一体站,到年形成11万吨/年的供氢能力。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加氢站建设,力争规划建设(含改建、扩建)40座加氢站(含具有加氢功能的综合能源站),适当加密示范区加氢站布局,初步建成高效便捷的加氢站服务保障体系。联合区域申报国家氢燃料电池汽车示范城市群,推动成渝、成德绵、成雅、成自、成南等高速沿线布局加氢站,形成以成都为枢纽,辐射川渝地区的绿色“氢走廊”。推动燃料电池汽车在公共交通、城建运输、接驳转运、环卫服务等中远途中重型商用车领域应用。规划建设燃料电池轨道示范线路。发挥产业基础和场景优势,推动氢能在叉车、无人机、应急保供等多领域应用。
出台消费奖励政策
此外,近期出炉的《成都市优化交通运输结构促进城市绿色低碳发展行动方案》也提出,推动车辆动力向清洁能源转型。加快推动城市公交、巡游出租、网约、城市物流配送、建筑垃圾运输、混凝土运输、公务等公共领域车辆电动化,大力推动私人及企业用车等领域车辆新能源化,加速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老旧车。
鼓励新能源汽车出行。新能源汽车在本市出行不受限号限行政策影响,政府或政府平台公司投资的公共停车场(点)停放新能源汽车2小时以内免费;超过2小时的停车费减半征收。
推动工程车新能源化。对在年12月底前将本市注册的燃油燃气建筑垃圾运输车、混凝土运输车报废或转出成都,并购买新能源建筑垃圾运输车、混凝土运输车的,分别按照相关政策给予20万元/车、30万元/车资金奖励。鼓励使用新能源建筑垃圾运输车、混凝土运输车,逐步提高工程建设项目新能源建筑垃圾运输车、混凝土运输车使用率。
推动环卫车新能源化。鼓励环卫作业使用新能源汽车,将使用新能源环卫车成本增长纳入环卫作业经费进行招标。
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对将在本市注册的非营运性质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车辆报废,并在本市购买和上牌新能源汽车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小型车元/辆、中型车元/辆、大型车元/辆资金奖励。
支持铁路专用线建设。新建铁路专用线项目给予业主单位不超过项目总投资(不含征拆费用)4%的资金奖励,最高不超过万元。
成都日报锦观新闻记者刘泰山责任编辑何齐铁实习编辑卢娅芮